大巴车达到纳梭族人群居的部落时,天刚刚黑下来。
司机跟懂纳梭语的地接导游一交接,等着上一批他送过来的游客们,结束了全部旅程上了车,就一道开回昆市了。
地接导游叫巴尔,是个淳朴又热情的纳梭族小伙子。
他生得好看,双眼皮、长睫毛、高鼻梁、小头骨,同时脸型自然流畅,但下颌角又分明有型,比起这两年被模仿韩娱的內娱公司硬捧出道的选秀爱豆,简直就是优越。不过皮肤黝黑,近似小学语文课本里写的“泰山上的挑山工”。
据他说,高原地区紫外线太强了,阳光仿佛是垂垂落在身上,晒得人暖洋洋的,舒服归舒服,对皮肤组织的破坏力也是极强的。因而,当地人都比较黑,不过五官是顶标致的。
有机缘的话,人人都可以是丁真。
“你们这两天就住我家吧。”
巴尔跟唐灿交上了朋友,便掏心掏肺,没有像推其他客人一样,把三人推荐到邻里家,直接邀请到了正在“办喜事”的自己家里,“我家阿姐明天就嫁去城里了,你们也一起……沾沾喜气吧!”
“嫁去城里?我没听懂诶……”唐灿一脸茫然,“纳梭族的姑娘,不是不外嫁的么?”
“唉,时代不同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?难道,现在纳梭族可以跟汉族通婚了?”
巴尔点了点头,“阿姐在城里念师范学校的时候,认识了隔壁班的谢先生。他们很浪漫的,是自由恋爱,也是校园恋爱。”
就在这时,唐灿的手机响了。
见是一个陌生号码,她疑惑地接了起来。
“喂?”
“我是程卓,这是家明的手机号。”
用词准确,快捷利落,嗯,是程卓的风格。
“呃,程姐姐……”
“钟昊天那个渣男,前阵子不是喝醉了去咱们店里闹事了么?他果然不是什么浪子回头,真心悔过,他有大问题!”